我姓常名雷,今年一十有二了,我很胖,我有五十五公斤,我的愛好有很多,我只有一米五五那么高,我長得帥氣可愛,頭發長得又黑又粗又有光澤,我留的是一個平頭喲。我穿著很樸素。
我很喜歡運動,周末的晚上我都會去烈士公園打一會羽毛球,打羽毛球有助于減肥和身體健康,我每天都打得大汗淋漓。
我也喜歡散步,如果沒人陪我打羽毛球的話,我喜歡一個去烈士公園走一走,在飛機哪看一看老人打牌或者在哪里打麻將,或者去看老人跳舞也行,夏天的烈士公園真的是非常涼快,所以我很喜歡去那里散步。
周末的下午我更喜歡去新華書店看書,盡管下午有很大的太陽,我也不怕,只要有書,我什么也不怕,再說新華書店里有空調,要是去新華書店,身上總會有兩三十塊錢,作為買書的錢,我一般看到下午五點,每次回家我都會淘幾本回家。
我的記憶里真的不怎么好記得上次我的弟弟常家俊讓我帶他去烈士公園玩耍,我和老弟一出門,突然我忘記帶手表和運動鞋,我還是穿這涼鞋出來的,弟弟都笑我,我急急忙忙的上去換鞋子和手表了。
我是嘴饞的,上次我哥哥生日我們去了慶豐樓吃中飯,因為客人還沒來齊,我的肚子,便“咕咕”的叫了起來,我便偷偷地偷吃了一塊牛肉,心里真是美極,第一次的成功讓我嘗試一下第二次,我又夾了一塊牛肉,但不幸的事,我被發現了,我被罵一頓。
這就是我,一個活潑好動的我,我有很好的習慣和壞的習慣,這些習慣“拼成”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