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現在商標注冊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都需要具有營業執照,但其實過去個人注冊商標是不需要營業執照的,只提供身份證明就可以了,這也導致出現了搶注商標泛濫的現象,想用商標的用不了,擁有商標的用不著。甚至因為商標注冊難度較低,有人將商標注冊再買賣來牟利,嚴重影響了商標的市場規律。
商標局為了整治這種現象,開始規定自然人注冊商標也需要提供個體工商戶戶營業執照,從此營業執照成為注冊商標的前提,事實上,我國個人注冊商標的條件經歷了好幾次變化。
1993年《商標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者,對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品商標注冊。”此時,自然人并不能以個人名義申請商標。
2001年《商標法》 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品商標注冊。”更改了對于申請人的限制條件,申請條件更寬松,進而導致出現商標市場混亂。
2007年商標局出臺《自然人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注意事項》,明確規定自然人申請商標需要具備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且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范圍英譯其在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為限或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2013年商標局發布通告稱,對個體工商戶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時申報商品或服務范圍是否在其核準經營范圍內不再進行審查。但注冊商標需要營業執照這一條件沒有改變。
知識產權環境越來越好,人們的知識產權意識也逐步提高。注冊一個屬于自己商標也成為了企業和個體戶發展的前提,有效注冊商標才能受到《商標法》的保護,商標作為我們最常見的無形資產,蘊含著巨大的價值,特別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不僅是區別性的標志,更是一種資本,可以給企業帶來豐厚的利潤。所以您有開店或者做品牌,請一定要注冊商標,如果不知道怎么注冊歡迎與仕誠知識產權小編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