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珠還的成語故事

拼音hé pǔ zhū huán
基本解釋合浦:漢代郡名,在今廣西合浦縣東北。比喻東西失而復得或人去而復回。
出處南朝 宋 范曄《后漢書 循吏傳 孟嘗》:“(合浦)郡不產谷實,而海出珠寶,與交阯比境……嘗到官,革易前敝,求民病利。曾未逾歲,去珠復還,百姓皆反其業。”
合浦珠還的典故
東漢時,合浦郡沿海盛產珍珠。那里產的珍珠又圓又大,色澤純正,一直譽滿海內外,人們稱它為“合浦珠”。當地百姓都以采珠為生,以此向鄰郡交趾換取糧食。采珠的收益很高,一些官吏就乘機貪贓枉法,巧立名目盤剝珠民。為了撈到更多的油水,他們不顧珠蚌的生長規律,一味地叫珠民去捕撈。結果,珠蚌逐漸遷移到鄰近的交趾郡內,在合浦能捕撈到的越來越少了。合浦沿海的漁民向來靠采珠為生,很少有人種植稻米。采珠多,收入高,買糧食花些錢不在乎。如今產珠少,收入大量減少,漁民們連買糧食的錢都沒有,不少人因此而餓死。漢順帝劉保繼位后,派了一個名叫孟嘗的人當合浦太守。孟嘗到任后,很快找出了當地漁民沒有飯吃的原因;下令革除弊端,廢除盤剝的非法規定,并不準漁民濫捕亂采,以便保護珠蚌的資源。不到一年,珠蚌又繁衍起來,合浦又成了盛產珍珠的地方。
更多成語出處和典故
※ 與(合浦珠還)相關的成語及歷史出處:
成語 | 歷史出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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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家蕩產 | 晉 陳壽《三國志 蜀志 董和傳》:“貨殖之家,侯服玉食,婚姻葬送,傾家竭產。” |
骨肉分離 | 明·馮夢龍《警世通言》第30卷:“誰知死后纏綿,恩變成仇,害得我骨肉分離,死無葬身之地,我好苦也!我好恨也!” |
怪誕不經 | 明 凌濛初《<二刻拍案驚奇>原序》:“有如《西游》一記,怪誕不經,讀者皆知其謬。” |
斬草除根 | 先秦 左丘明《左傳 隱公六年》:“為國家者,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絕其本根,勿使能殖。” |
青山綠水 | 宋 張端義《貴耳集》下卷:“在夷陵,青山綠水,日在目前,無復俗累。” |
金光閃閃 | 《新編五代史平話·唐史》:“面上金光閃閃,手中雪刃輝輝。” |
一塌糊涂 | 清 曾樸《孽海花》:“與其顧惜場面,硬充好漢,到臨了弄的一塌糊涂,還不如一老一實,揭破真情,自尋生路。” |
意氣風發 | 三國 魏 曹植《魏德論》:“武皇之興也,以道凌殘,義氣風發。” |
算無遺策 | 《晉書 桓玄傳》:“自謂經略指授,算無遺策。” |
孜孜以求 | 孫犁《蕓齋瑣談》:“因為他那種孜孜以求、有根有據、博大精深的治學方法,也為人所熟知了。” |